它是一种概念条件下的抽象绘画,在此背景下,”我”、”变化”、”生活 “等人类生活的概念/方面,以及在此基础上,”黑-白”、”内部-外部”、”混乱-秩序”、”生命-死亡 “等对比,在其连贯的光谱中被考虑、审视和重新考虑。
对于这幅画的基本美学概念来说,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是这样一个简单而本质的事实,即色彩即使在其混合比例上有细微的变化,也可以相互区分(可以相互区分)。
因此,这种审美的基础、依据和根据就是可见的差异。色彩的差异/分化可以移动的光谱范围从很细到对比,并形成可能的框架。
从这样界定的这个审美场域中,通过不同的安排原则,可以产生相应的不同画种或系列。